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冰球突破豪华版官网》的通知
宁安监综合〔2017〕148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全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7〕106)要求,现就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底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基础水平。集中精力抓好办公驻地楼院消防安全管理与措施落实,做到责任到人、设施到位、管理到位、检修到位,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把火灾防控纳入整治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物流仓储、建筑施工、电气火灾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推进城市燃气以及地下管线、油气输送管道、涉氨制冷、餐饮燃气、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火灾隐患治理,确保安全,维护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责任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责 任 人: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
(二)推行办公楼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本单位(本楼层)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计划,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确保资金到位、设施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培训到位、宣传到位,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楼层)消防安全每周自查1次,每月大检查1次,对消防设备设施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
(三)强化消防宣传。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邀请消防专家到单位和企业做专题消防讲解;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针对重要节点、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查找火灾隐患、保安全生产平安”主题,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意识。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宣教中心
责 任 人:局办公室、宣教中心负责人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责 任 人: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风险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防止因麻痹放松消防安全导致火灾,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按照分工,包干到人、靠前指挥,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三)深化专项整治。针对今冬明春生产经营建设的特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火灾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各市安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报区局。同时,及时收集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